建筑主体沉降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建筑物本身的设计、土壤的性质、建筑的地基处理等。
建筑物的设计对于沉降的控制非常重要,尤其是对于大型建筑来说,必须考虑到建筑物的自重和地基反力的平衡。
土壤的性质也会对沉降造成影响。例如,如果土壤太软,就会导致建筑物的沉降过大。建筑的地基处理也对沉降非常关键。如果地基处理不当,就会导致建筑物的沉降不均匀,从而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中科检测提供专业的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服务,根据建筑主体施工工程设计要求和建设工程及工程环境特点,对工程结构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沉降观测。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依据
JGJ 8-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GB 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GB/T 12897-2006 国家一、 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B 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T 24356-2009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JGJ/T 185-2009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周期
1)待基础起至±0.00 并且达到埋设观测点条件时进行观测点埋设, 待观测点稳固后进行第 1 次观测。
2)之后荷载每增加 3 层观测 1 次。
3)封顶后至竣工验收期间预计每月观测1 次。
4)如遇强降雨、基础四周大面积积水、荷载突然增加等情况,请现场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我方增加观测次数。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方法
1、沉降观测的五定:
所谓“五定” , 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 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 点位要稳定; 所用仪器、 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 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上要一致; 观测路线、 镜位、 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2、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做好标记桩, 保证各次观测均沿同一路线。
3、 首次观测时为地下室施工完成, 首层完工后观测第二次, 每施工 1 层就复测一次, 直至竣工。
4、 竣工后第一年每三个月测一次, 第二年每半年观测一次, 以后一年一次直至沉降稳定。
5、 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 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 Zui后后视该水准基点, 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mm。 沉降观测的水准路线(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 应为 附 合水准路线。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报告
全部观测结束后提交技术报告, 包括:
1、 变形分析报告。
2、 水准基准点及沉降观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3、 沉降量统计表。
4、 时间—沉降量曲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