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加州65判决案例中关于BPA的和解协议屡现服饰产品,如袜子和运动衫等服装产品。Zui近,一项关于打底裤的和解协议形成,同此前运动衫的和解协议相似,这些打底裤主要由聚酯纤维和氨纶制成。
该判决中的禁止令(injunctive relief)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判决,如果双酚A被故意添加到产品或产品部件中,或双酚A含量超过10ppb,则产品“含有双酚A”,须重新生产。BPA不能被任何其他双酚(如双酚S)所取代。或者:
含有超过10 ppb双酚A的打底裤(及运动衫)可附有适当的警告标签:
什么是加州65?
加州65提案即《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法令》,1986年11月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施行,旨在保护加州市民及加州当地饮用水资源免受具有致癌、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污染,以警告标签的形式告知加州公民有关暴露在他们所购买的物品、家里的或工作场所中的化学物质或释放进环境的化学物质的危害。
加州65清单
加州65主管部门OEHHA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已知的可导致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学品清单”,业内称为加州65清单,目前已经有近千种化学物质被公布。
企业如有使用该清单中的物质,则必须给予“清晰且合理”的警告标签,否则相关企业必须用科学的数据来证明其物质浓度在消费者正常使用过程中摄入量小于安全港水平。
加州65和解协议
加州65本身并未对有害物质设定限值,只有安全港水平,而安全港水平需要大量的毒理学数据支撑。当个人或团体质疑某产品中的有害化学物质超过安全港水平并提出诉讼,Zui终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裁决结果。
目前,加州65对于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往往是参考已有的针对此类产品的诉讼案或和解协议,达成针对某类产品中某些物质的限量要求以及标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