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规定背景及意义
· 随着全球化贸易的推进,中国对进口水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
· 2022年5月30日,中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农林渔业部签署新议定书,为柬埔寨养殖水产品进口中国设立新规范。
· 新规定旨在促进柬埔寨水产品出口,确保中国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二、进口产品范围及要求
· 进口产品包括人工养殖的水生动物、藻类等,但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
· 产品必须符合中柬双方的法律法规和议定书要求。
三、生产企业与产品安全标准
· 生产企业需获柬埔寨官方批准,并受有效监督,需在中方注册。
· 产品必须在柬埔寨本国水域养殖,不使用中国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并通过检验确保无致病微生物和有害物质。
四、疫情期间的特殊要求
· 遵循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机构的食品安全指南。
· 定期对员工进行疫病检测,制定水产品安全防控措施。
五、进口审批与证书要求
· 进口前需办理检疫审批,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每批产品附带兽医(卫生)证书,证明产品符合双方规定,证书需用中文和英文印制。
六、包装、标识与运输要求
· 使用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包装,标明商品信息。
· 预包装水产品中文标签符合中国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 存储和运输符合卫生和可追溯要求,保证冷链控制。
七、风险管理与合作机制
· 发生水生动物疫病、食品安全事件或违规情况时,柬埔寨应停止输华并召回问题产品。
· 新规定促进中柬水产品贸易合作,有望带来更多高质量水产品进入中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