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口岸、莲塘口岸、沙头角口岸粤港车牌
(一)申请条件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2、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3、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以及已办理出境公务车的企业,不予办理出港商务车指标。
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车牌
(一)申请条件
1/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辆指标(不予增办)。
2/已申请非大桥口岸的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的商户,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
办理粤港两地车牌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