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标准/代码 | 标准名称标准名称 |
EN 50465 | 燃气器具标称热输入小于或等于70kW的热电联产器具 |
本文件规定了微型热电联产设备的结构、安全性、适用性、能源合理利用、声功率测量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以及标记要求和报废处理建议;以下简称“mCHP设备”。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基于 CEN/TR 1749 分类的B22、B23、B32、B33、B52、B53、C1、C3、C42、C43 C52、C53、C62、C63、C82、C83 和 C9型 mCHP 设备:
- 在 EN 437规定的压力下使用三种气体族中的一种或多种供应气体,
-正常运行时供暖系统(供暖水回路)传热流体温度不超过105℃,
- Zui大工作压力在
- 加热水回路不超过6巴,
- 生活热水回路(如果安装)不超过 10bar,
- 旨在安装在室内或室外部分受保护的地方,
- 旨在通过瞬时或储存原理生产热水,
- Zui大热输入(基于净热值)不超过70kW,
- 专为密封或开放水系统而设计。
注 1:对于Zui高允许水温超过 110 ℃ 或体积乘以Zui大允许压力超过 50巴升的应用,可能需要的要求,以符合指令 97/23/EC(压力设备指令(PED))的基本要求。))。
注 2:对于本欧洲标准或其他特定标准可能未完全涵盖的结构的 mCHP设备,将评估与替代结构相关的风险。
注 3 prEN 13203-4 将规定燃气热电联产设备 (mCHP)生活热水生产的能耗评估。
本欧洲标准不包含能够在不使用热能的情况下产生电能的器具的必要要求。
本欧洲标准并未涵盖用于连接燃气网的 mCHP设备的所有要求,其中分布式燃气的质量可能在设备的使用寿命内发生很大程度的变化(参见附件 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