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tandard/Code | 标准名称StandardTitle |
EN 61347-2-12 | 灯控制装置 - 第 2-12部分:放电灯(不包括荧光灯)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
IEC 61347-2-12:2005+A1:2010规定了直流或交流供电电子镇流器的特殊一般和安全要求。电源包括高达 1000 V(50 Hz/60Hz)的交流电压。镇流器的类型是一种转换器,可能包含用于在直流或可能偏离电源频率的频率下操作放电灯的点燃和稳定元件。与镇流器相关的灯在IEC 60188(高压汞蒸气灯)、IEC 60192(低压钠蒸气灯)、IEC 60662(高压钠蒸气灯)、IEC61167(金属卤化物灯)和其他通用标准中指定。目的照明。荧光灯镇流器以及剧院和车辆等特殊应用的灯不包括在内。技术内容与基础版本及其修订版相同,并且是为了方便用户而准备的。页边空白处的垂直线显示了基础出版物已被修正案1修改的地方。添加和删除内容以红色显示,删除内容被删除。该合并版本由第一版(2005年)及其修正案1(2010年)组成。无需对本出版物进行修订。
本出版物应与 IEC 61347-1:2000一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