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单位(参照50144国标)
一、湖南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
(1)外观质量普查。既有建筑的质量缺陷会反映在结构的外观质量上。在现场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进行安全与抗震检测鉴定的所有建筑物的外观质量进行普查。普查内容包括结构构件外观质量与缺陷情况,各层承重结构有无开裂、受损等情况。
(2) 建筑垂直度检测和地基基础评价。
1) 采用经纬仪对进行安全与抗震检测鉴定的所有工程进行垂直度的检测,以确认该房屋是否存在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2) 根据结构构件下沉和倾斜等情况,对地基基础进行评价和必要的检测。
(3) 混凝土构件强度检测。采用回弹法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PT50344 —2004)的抽样检测的样本容量和各房屋混凝土构件的数量确定抽样的数量。对多层砌体房屋则应抽取楼梯梁、承重梁和构造柱等;对所抽取混凝土构件进行碳化深度的检测。
4)砖墙材料强度检测。对多层砌体房屋的承重砖墙,应区分楼层和不同设计强度等级等进行砌筑砂浆强度和砖墙块材材料强度的检测。其抽样数量应满足《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PT50315—2000) 的要求。
(5)现浇构件主筋和箍筋配置的数量、间距检测。对多层砌体房屋的楼梯梁、承重梁和构造柱等混凝土构件进行主筋和箍筋配置的数量、间距检测。
(6)其他损伤情况检查与检测。在全面普查该工程现状缺陷的基础上,对所有的损伤进行仔细检测,比如裂缝的长度、宽度、深度等,并分析产生的原因。对混凝土构件的钢筋锈蚀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发现的状况确定是否检测钢筋锈蚀。
(7)砌筑质量检查。对进行安全与抗震检测鉴定的所有砌体房屋的砌筑质量进行检查,包括砌筑方法、灰缝质量、砌体偏差、留槎及洞口等项目。
(8)结构构造检查。对进行安全与抗震检测鉴定的所有砌体房屋的构造措施进行检查,包括构件高厚比、梁垫、壁柱、预制构件的搁置长度、构件端部锚固措施、圈梁、构造柱或芯柱等。
(9) 目前房屋实际荷载水平核查。调查各工程各类房间的活荷载和改造情况,为结构安全与抗震能力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
二、湖南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
1检测内容
根据相关标准及委托要求,本次检测主要内容如下:
(1)房屋概况和使用情况调查;
(2)绘制房屋的建筑平面示意图;
(3)测量房屋变形状况;
(4)全面调查房屋危险状况,分析主要危险构件形成的原因;
(5)在现场检测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对房屋的危险性进行评定;
(6)针对房屋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三、湖南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房屋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评价:
一、结构或构件的验算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一般情况下,应进行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连接的验算,必要时还应进行疲劳、裂缝、变形、倾复、滑移等的验算。对国家现行规范没有明确规定验算方法或验算后难以判定等级的结构或构件,可结合实践经验和结构实际工作情况,采用理论和经验相结合(包括必要时进行试验)的方法,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进行综合判断;
二、结构或构件验算的计算图形应符合其实际受力与构造状况;
三、结构上的作用及作用效应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应分别按本标准第3.0.2条和第3.0.3条确定,并应考虑由于变形、温度等因素造成的附加内力;
四、当材料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材料强度应按原设计值取用。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与原设计不符或材料已变质时,材料强度应采用实测试验数据。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有关规定确定。取样时不得损害结构的正常工作;
五、当混凝土结构表面温度长期大于60℃,钢结构表面温度长期大于150℃时,应考虑温度对材质的影响;
六、验算结构或构件的几何参数应采用实测值,并应考虑构件截面的损伤、腐蚀、锈蚀、偏差、断面削弱以及结构或构件过度变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