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检查:主要对主体结构构件的外观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裂缝、损伤、钢筋锈蚀以及蜂窝麻面等损伤情况。
上部主体结构检测:
结构体系及平面布置检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轴线尺寸、楼层高度等,以确定结构形式。采用激光测距仪、5m钢卷尺等测量结构轴线尺寸以及楼层高度。
建筑结构倾斜变形测量:采用电子经纬仪测量建筑物的倾斜变形情况。在矩形建筑物四大角各布置1个测点,共计4个测点,每个测点测量X、Y两个方向的倾斜变形。对于平面形状复杂的结构,应相应增加测点数量。
上部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及碳化深度检测。
柱检测:
柱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柱混凝土是否有开裂、蜂窝麻面及露筋等缺陷。
柱截面尺寸:每层根据实际情况选取抽检数量,用钢卷尺测量柱截面尺寸。
板检测:
楼面板外观质量:对楼面板外观质量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开裂及变形情况。
楼板厚度检测:根据实际情况,每层选取不同数量的板进行板厚检测。
板底钢筋分布:根据实际情况,每层选取不同数量的板进行板底钢筋分布检测。
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根据实际情况,每层选取不同数量的板进行板底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板底钢筋直径验证:根据实际情况,每层选取不同数量的板进行混凝土钢筋保护层,量测板底钢筋的直径。
房屋倾斜观测: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对建筑物主体倾斜进行观测,观测时选择房屋的角点或其它柱等承重部位,观测顶部与底部相对测站的水平、垂直坐标,计算倾斜率及倾斜方向,检测房屋的倾斜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材料和构件检测:进行混凝土类材料(混凝土试块和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钢筋及接头(钢筋原材和焊接接头、钢筋后锚固件)力学工艺性能试验;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混凝土回弹法检测强度、钢筋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原位轴压法检测砌体强度、砌筑砂浆回弹法检测强度等。
安全性评估:根据上述检测结果,对办公楼房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承重构件承载力及构造连接性能检测、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检测、装饰装修质量验收等。同时进行房屋整体安全性检测(含抗震)等评估工作。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办公楼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建议咨询当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专业检测公司,以获取准确和专业的解答。
1、(一)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应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选择包含安全性鉴定和使用性鉴定的可靠性鉴定。进行安全性鉴定的,应同时进行抗震鉴定。 抗震鉴定、可靠性鉴定应按相应技术标准分别进行。 下列情况可进行单项鉴定:应急鉴定、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等情形,可以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仅选择安全性鉴定; 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有较高舒适性要求时可以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仅选择使用性鉴定;结构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耐久性损伤影响耐久年限、存在明显振动影响、需进行长期监测时,应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进行专项鉴定;
2、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符号、代号;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构件危险性鉴定;房屋危险性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
3、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产权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督促指导产权人和使用人加强房屋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导致安全事故的,以及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强化日常检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指导街道、乡镇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4、现批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25-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加强房屋建筑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健全房屋安全鉴定市场机制,规范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严厉打击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鉴定结果的性、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为全省房屋建筑安全使用和危房整治提供有力保障。强化鉴定工作责任意识 房屋安全鉴定是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房屋隐患治理的关键依据。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为主、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排查整治机制,分领域对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以及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等房屋建筑,及时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6、房屋安全鉴定等级划分: 构件的可靠性评定等级.a-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安全,在目标使用年限内能正常使用或尚不明显影响正常使用,不必采取措施;
7、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本次鉴定方法分为以下三阶段进行: 阶段:评定房屋单个构件安全性等级.根据不同材料种类,按不同检查项目,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作为构件安全性等级。
8、中小学建筑、幼儿园建筑、教育培训机构等建筑都应定期进行房屋安全检测,根据校舍安全评估报告的结果,判断是否为危险建筑,是否需要加固。根据教学楼、综合楼、宿舍等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使用时间和使用条件,自行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1、各地要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公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鉴定机构配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设备,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2022年7月1日 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暂行管理办法 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安全和建筑幕墙安全(以下统称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安全鉴定指导管理工作。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房屋所有权人或其法定委托管理使用者,以及房屋权属不清或房屋所有权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当事人(管理人)下落不明的实际使用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3、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要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开展鉴定业务,确保鉴定结论的性、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为我市房屋安全使用和危房整治提供有力保障。严格履行鉴定程序接受鉴定委托后,各鉴定机构应制定鉴定工作方案,严格履行受理申请、初始调查、查勘检测、验算分析、鉴定评级、出具报告等规定程序(附件),确保鉴定报告逻辑严密、数据、依据充分、内容完整、结论准确。严禁存在以下鉴定行为: (一)简化鉴定程序; (二)以部安全鉴定代替整栋安全鉴定; (三)将排查(评估)报告代替安全鉴定报告;(四)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混合评定; (五)超越业务能力承接鉴定项目; (六)迎合委托方的意图出具不实鉴定结论;(七)其他扰乱行业秩序等行为。 严格执行技术标准
4、现批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25-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版)同时废止。
5、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条为了规范鉴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促进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6、房屋安全检测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规范规定的地基危险性鉴定规定. 一般规定.地基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地基承载能力、地基沉降、土体位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