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步骤如下:
了解申请条件:
企业需要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表格(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节目制作经营计划书。
近期办公场所照片。
公司章程(如为事业单位则不提供)。
主要人员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简历、业绩说明及广播电视相关学历、培训、资质证书等材料。
注册资金验资证明,须提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提交申请:
前往地方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等待审查结果:
如果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件,将会得到批准。
缴纳费用并领取证件:
完成申请后,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请注意,办理周期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在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指导,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