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射频RF设备?
FCC调节电子电气产品中包含的射频(RF)设备,其能够通过辐射,传导或其他方式发射射频能量。这些产品有可能对工作在9kHz至3000 GHz无线电频率范围内的无线电业务造成干扰。
几乎所有电子电气产品(设备)都能够发射射频能量。大多数(但不是全部)这些产品必须经过测试,以证明产品中包含的每种电气功能都符合FCC规则。作为一般规则,按照设计,包含在无线电频谱中运行的电路的产品需要使用FCC规则中规定的适用的FCC设备授权程序(即供应商的符合性声明(SDoC)或认证)证明符合性。
取决于设备的类型。产品可能包含一个设备或多个设备,可能存在一个或两个设备授权程序,必须先使用适当的设备授权程序批准RF设备才能上市,提供以下讨论和描述以帮助确定产品是否受FCC管制以及是否需要批准。
射频设备
更困难的问题,但未在本文档中介绍,是如何对单个RF设备(或终产品中的多个组件或设备)进行分类,以确定适用的特定FCC认证规则部分,以及特定设备授权程序或需要用于FCC合规目的的程序,此确定需要对产品的技术理解以及FCC规则的知识。
设备授权页面提供了有关如何获得设备授权的一些基本指导,点击查看:RF射频具体怎么测试
射频RF设备分为以下类别:
附带辐射器(第15部分,A部分)
附带的辐射器(在第15.3(n)节中定义)是一种电气设备,其设计不是故意使用,故意产生或故意发射超过9kHz的射频能量。然而,偶然的辐射器可能产生9kHz以上的无线电发射的副产物并引起无线电干扰。被归类为附带散热器装置的产品不需要获得设备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