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是确保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符合我国检疫法规和标准的重要凭证。以下是关于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申请指南:
一、申请流程概述
在签订贸易合同或协议前,申请单位需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对于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地区、同一加工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一份许可证。
二、检疫审批产品名录
动植物部分主要包括进境活动物、生物材料、非食用动物产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果蔬类、烟草类、粮谷类、豆类、薯类等。食品部分则涵盖肉类及其产品、鲜蛋类、乳品、水产品、可食用骨蹄角及其产品、动物源性中药材、燕窝等动物源性食品,以及具有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植物源性食品。
三、申请备案
在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前,进口食品进口商需在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填写真实信息,并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地海关完成备案。
四、申请流程详解
1. 提交电子申请表:首次申请的企业需提交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检疫许可证。申请单位使用数字证书(KEY)登录系统,选择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完成《电子申请表》相关信息录入后提交。
2. 填写申请单:在“申报管理”的“录单”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如实申报“HS编码”、“CIQ代码”等,详细填写品名、数/重量、计量单位、用途、产地、输出国家地区、贸易方式等信息。详细填写境内生产加工单位、境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等信息。对于特定产品,如肠衣、动物源性中药材等,必须选择定点生产加工单位。
五、随附单证
提交随附单证时,若不在列表内,需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栏中上传。首次申请的需填写相关信息以证明其为新备案企业。
六、注意事项
1. 进口日本水产品的,“输出地区”需填写日本具体县名,如通过其他国家或地区转运的,填写相应名称。
2. 进口肉类产品的,“运输路线”应注明直运。
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 进口者必须是一家具有合法成立资格的法人企业。
2. 进口者必须提供有效的动植物进境检疫合格证明书和卫生检疫证书,证明其进口的动植物检疫合格,且原产国家/地区被允许进口入境。
3. 进口者必须提供准确有效的病虫害检疫费用核算单。
4. 进口者必须提供动物植物检疫单位证明文件。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期间受检者需要继续提供有关检疫材料,并定期提交检疫合格证。许可证会在每年的有效期到期前的90天内更新,如果受检者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的90天(含90天)内未更新许可证,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可能面临罚款或取消许可证等处理。
通过以上指南,申请单位可以顺利完成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申请。在整个过程中,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以确保审批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