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瓶GB4806检测CMA检测机构,我们的生产企业,贸易商,进口商都需要注意,在2017年4月19日以后,都必须按照新国标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来约束我们的食品接触金属制品。
随着整个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注重生活品质与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重视食品接触材料(FCM,FoodContactMaterials)的安全性。食品接触家用电器产品的安全性,不仅在电器安全方面,还应包括其接触食品的卫生安全性。一直以来,生产企业更多关注该类产品的电器使用和安全性能,而忽略了产品中与食品接触部件卫生安全性。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不锈钢制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砷(As)/(mg/kg)≤0.04,检测方法:GB31604.38-2016第二部分,或GB31604.49-2016第二部分;镉(Cd)/(mg/kg)≤0.02,检测方法:GB31604.24,或GB31604.49-2016第二部分;铅(Pb)/(mg/kg)≤0.05,检测方法:GB31604.34-2016第二部分,或GB31604.49-2016第二部分;铬(Cr)/(mg/kg)≤2.0,检测方法:GB31604.25,或GB31604.49-2016第二部分;镍(Ni)/(mg/kg)≤0.5,检测方法:GB31604.33,或GB31604.49-2016第二部分;马氏体型不锈钢材料及制品不检测铬指标。
我们的生产企业,贸易商,进口商都需要注意,在2017年4月19日以后,都必须按照新国标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来约束我们的食品接触金属制品。
不锈钢食具容器及食品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的主体部分应选用奥氏体型不锈钢、奥氏体·铁素体型不锈钢、铁素体型不锈钢等不锈钢材料;不锈钢餐具和食品生产机械设备的钻磨工具等的主体部分也可采用马氏体型不锈钢材料。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具体见附录A)。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产品应注明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等。对于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的使用条件或超出使用条件将产生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产品,应以特殊或醒目的方式说明其使用条件,以便使用者能够安全、正确地对产品进行处理、展示、贮存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