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贸易日益频繁的背景下,国外的动植物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成为常态。为了维护我国的生物安全,确保进口的动植物产品不会对国内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我国建立了严格的动植物检疫准入制度。
一、国家准入制度概述
国家准入制度是指对拟进境国外产品进行生物安全风险分析,以确定其是否准予进入中国境内的相关程序。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进境产品符合我国的生物安全标准,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
二、动植物检疫准入详解
动植物检疫准入是生物安全国家准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对拟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物安全风险及输出国或地区官方生物安全状况和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查。这一措施旨在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我国。
动植物检疫准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口安全卫生防控的第一道关卡。只有通过严格的风险评估和审查,才能确保进口产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三、动植物检疫准入的发展进程
自1995年以来,我国就开始组建植物有害生物风险评估专家组,不断完善进口农产品准入及风险评估制度。2002年,原质检总局成立了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风险分析委员会,标志着我国进口农产品检疫准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进口农产品检疫准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大量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获得了输华检疫准入。
四、目前我国的动植物检疫准入程序
目前,我国的动植物检疫准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六个环节:
1. 准入申请:未获准入的动植物及其产品首次进境前,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应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准入申请。
2. 开展风险分析:海关总署对拟输出国官方发放调查问卷,告知申请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需提供的技术资料,并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开展风险分析。
3. 境外实地评估:对需实施境外实地评估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海关总署选派专家组成实地评估工作组开展评估。
4. 开展双边磋商:在风险分析和实地评估的基础上,海关总署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开展磋商,共同确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要求以及官方证书样本。
5. 发布准入公告:完成准入程序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海关总署发布准入公告。
6. 回顾性审查:海关总署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检疫要求,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监管体系及境外注册登记企业进行回顾性审查。
五、进口审批办理
对于需要进口的动植物产品,如粮食、新鲜水果等,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植物种子、苗木、花卉等植物种苗需在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引种检疫审批。如果进口的是国内首次进口的粮食产品,如玉米等,进口企业可以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以办理审批手续。
我国建立了严格的动植物检疫准入制度以确保进口产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对于需要进口的动植物产品,必须遵守相关程序并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