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办理备案获得备案号后可以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名称、机构级别、机构负责人员、地址、伦理委员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专业和主要研究者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应当登录备案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变更情况。
(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决定不再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应登录备案系统,取消备案。
(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在线提交上一年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