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南非的电力消耗、推动节能工作,并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南非政府近期发布了一则通告,宣布将正式实施《普通照明用灯具安全要求强制性规范》(VC9110)以及《普通照明用灯具能效和性能要求强制性规范》(VC 9109)这两项重要标准。
VC 9109详细解读如下:
1. 产品范围:
标准涵盖所有泡型和泡壳的定向和非定向通用照明灯泡,包含白炽灯、卤素灯、荧光灯、LED灯和其他光源技术的灯泡,但不包括高压气体放电灯泡,需满足以下a到d要求;
a) 直流或交流50Hz高电压300V;
b) 光通量在60到3300流明范围;
c) 色坐标在以下范围:
d) 符合以下任一要求灯头类型;
l 螺旋型灯头:E11,E12,E14,E17,E26,E27;
l 卡口型灯头:B15d,BA15d,B22,B22d,BC22;
l 针型灯头:G4,GU4,G5.3,GU5.3,GX5.3,GY6.35 G9,GU10,GZ10,GX53;
l R7s
l 通过使用商用被动转换器连接到以上灯座的可替换灯头类型
为确保产品的合规性,所有纳入规范范围内的灯具产品必须在指定的实验室完成产品安全、能效和性能测试。只有通过这些测试,并基于相关检测报告申请获得南非国家强制性规范监管机构(NRCS)签发的LOA证书后,相关产品才能合法进入南非市场销售。这一措施的实施,无疑将有力推动南非照明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照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