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怎样的(横琴研发费用税收优惠详解)?
横琴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一项针对企业研发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以下是关于横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详解:
政策优惠要点:
除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对于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特定期间(如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研发费用归集口径比较:
企业需要明确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确保准确计算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这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要求:
企业应建立健全研发费用管理制度,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准确核算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并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进行相应的加计扣除。
委外研发与集中研发的处理:
对于委外研发,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对于集中研发,企业集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研发费用的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通过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横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这一政策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还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