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采取以下措施来恢复:
因未按时报送年报而被列入:需要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因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而被列入:按要求履行公示义务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
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被列入:先更正公示的错误信息,申请移出。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证明材料,申请移出。
在申请移出时,通常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登记机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移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即可恢复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