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门在审核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时,通常需要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需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填写并提交《境外投资备案表》,并加盖单位印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文件:
如设立境外企业,需提供拟设立境外企业的章程(或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如涉及并购类境外投资,需提交并购协议、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
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提供企业董事会或内部决策机构关于境外投资的决议文件,包括投资目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股权结构等重要信息。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提供对境外投资的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等。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要提交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其他相关材料:
如涉及敏感行业或地区的投资,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审批材料或说明。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财务报表、商业计划书等。
请注意,以上材料清单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办理前,建议企业详细咨询当地商务部门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准备的材料完整、准确并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