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注册的类型:
目前,法国工业产权局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可接受一表多类申请。法国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人名、字母、数字、图形、徽章、颜色、立体形状、声音、气味等。
二、禁止注册的情形:
1、名称或图形不能冒犯公共道德及亵渎宗教信仰;
2、某种商品通常的名称。例如,某公司生产的饼干不能以“饼干”字样作为其商标。因为饼干是该种商品通常的名称,不能被一家公司所独占。同理,“TV”不能作为某种电视机的商标;
3、含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名称不能作为商标。例如,某种化妆品称之为“植物护肤霜”,但事实上该产品成分中并不含天然植物,只含化学物质;
4、在有关商标保护的国际公约中明确规定,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国旗、国徽及国际组织的会旗、会徽不能作为商标图形。例如,国际奥委会的“五环旗”会旗不能作为某种运动服装的商标。
三、商标注册资料清单:
1、商品或服务项目;
2、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3、商标注册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4、商标注册申请表一份,需要申请者或代理方签署申请表;
5、商标图样(需要准备好七份将要申请的黑白商标图案,并且规格大小不大于五平方厘米,如果商标是一个图案的只需要一份);
6、申请人名称(申请人为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清晰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得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清晰公章;海外人士只需提供护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