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两地车牌指标新办指南
粤港两地车牌指标新办指南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步骤和条件:
一、申请条件
香港内地(粤Z车牌):
境外投资者在广东省内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
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2辆;
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3辆;
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Zui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内地香港(FV车牌):
广东省内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大桥出港商务车指标;
已申办其他口岸的内地企业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二、车辆及司机要求
车辆要求:
小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小于等于8人(含驾驶人座位);
微型载客汽车除外,纯电动汽车的驱动电机总峰值功率小于或等于15KW的微型电动汽车不允许登记备案;
粤Z车牌香港车右舵,FV车牌大陆车左舵。
司机要求:
FV车牌:司机一般情况下为内地居民,拥有粤港两地驾驶证,持有商务签证,也可以为港澳籍司机;
粤Z车牌:司机须为香港居民,拥有粤港两地驾驶证,持有回乡证;
批文卡上的司机位Zui多可以申请1个主司机,2个副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