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要求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
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企业需明确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
3.公司成立时间与财务报表:境内公司成立需满1年以上,且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不能出现亏损。
4.财务指标: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应高于5%,且越高越好;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应低于78%,且越低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