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外合资公司变更股东怎么办
深圳中外合资公司变更股东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准备相关材料。以下是一般步骤:
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拟进行交易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通知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事项,并获得其同意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依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相关的表决程序,受让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等。
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过渡期管理协议等。
准备并提交变更登记所需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请示及其主管部门或镇同意申报的意见(原件);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修改协议(原件)或新签的合同、章程(原件);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提交材料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管理事务的交接。
深圳外资公司股东变更还有一些特殊的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后,中外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权转让价必须以公司净资产值(所有者权益)为标准计算,股权转让价不得低于转让份额所占公司净资产值的90%。
已质押的股权须先解除质押才可转让。
如果新股东是境外(包含港、澳、台等地区)的公司/企业,且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含中国大陆自然人,需要出具外汇管理局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许可批准证明才可办理。
深圳中外合资公司变更股东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