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注册的条件和所需资料如下:
条件:
标识合格:
申请注册的标识应当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的标志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且这些标识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标识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遵循原则: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所需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外国和中国自然人申请: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法人的个体工商户,还需要提供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且执照经营范围须和申请范围一致。
商标图样:
商标图样清晰、洁净、黑白分明。
不大于10厘米×10厘米,不小于5厘米×5厘米,一式5份(颜色,彩色商标图样5份,黑白商标图样1份)。
商品/服务项目:
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特殊证明材料:
如果商标图样包含立体形状或颜色,需要提供相应的图样和文字说明。
以肖像作商标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书。
其他文件: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需要提供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
《商标注册申请书》:如果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由代理机构制作。
其他注意事项:
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需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商标审查、异议等程序,需根据商标局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材料和处理相关事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条件和所需资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商标局的要求有所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商标代理机构,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