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哥斯达黎加需办理的产地证
我国与哥斯达黎加签定的《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产地证书开始签发。
中国出口哥斯达黎都是办理中国—哥斯达黎加FORM L)原产地证。可根据产品来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优惠待遇。
关于哥斯达黎加产地证相关事项:
一、办理中国一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需预先在当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或找可代理办理(我司代理产地证)
二、中国一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采用统一规定的格式,按海关的要求填写。哥斯达黎加产地证书(FORML)应当于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签发。
三、哥斯达黎加产地证(FORM L)证书第6栏所列产品项目不得超过20项。
四、哥斯达黎加产地证(FORML)证书第8栏中所指HS编码填写我国现采用的国际协调制度统一的前六位HS编码。
还有其它关于出口哥斯达黎加的相关问题,可以来电咨询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