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自贸区成立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在横琴自贸区成立合伙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合伙企业必须由自然人或者法人作为合伙人组成。
2.合伙企业需以出资份额作为合伙人对企业所贡献的财产权利的证明。
3.合伙企业需依法设立,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在横琴自贸区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二、注册资本与出资要求:
1.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
2.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
元。
3.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
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三、合伙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主要分为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以及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在注册时可能需要
提供不同的资料和信息。
四、税收政策:
在横琴自贸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关注的重点。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具体税率和计算方法可能因合
伙人的身份和所得类型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