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丢失或损坏后,如何申请延期(车牌丢失损坏处理)?
当车牌丢失或损坏后,申请延期的说法并不准确,因为车牌的丢失或损坏通常涉及的是补领或换领机动车号牌,而非延期。以下是针对车牌丢失或损坏后的处理步骤,包括补领和换领机动车号牌的流程:
一、补领或换领机动车号牌的方式
1. 线下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对于单位车辆,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如果号牌损坏,需提供损坏的号牌;如果号牌丢失,无需提供。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
办理流程:
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机动车登记地车管所办证大厅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
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如有需要)或等待新号牌的制作完成。
2. 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
办理流程:
下载并注册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
进入【业务中心】→【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选择需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认真阅读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
进入确认车辆信息页面,包括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机动车状态等,点击【下一步】。
进入资料填写页面,填写业务类型(补领或换领)、申请原因(号牌灭失或丢失、号牌损坏等)、是否需要临牌、取件方式、临牌邮寄地址和机动车号牌上牌点等资料信息,点击【下一步】。
进入补换领号牌提交页面,确认所填资料信息无误后,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核验通过,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补换领牌证业务申请信息提交。
提交成功后,用户可通过【首页】→【网办进度】功能随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二、注意事项
补发、换发新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新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领、换领新号牌后,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填写和核对信息时,请认真仔细,申请受理成功后,不允许退办。
以上是车牌丢失或损坏后的处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