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香港公司都会将公司注销业务委托给代理秘书公司处理,由代理公司制作注销申请文件,对接香港税务局以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回复有关疑问信件,时时跟进,而不需要客户出面,只需要配合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就可以了。
而针对有偿债能力不打算再继续经营的香港公司来说,根据规定可以向香港税务局以及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申请撤销注册香港公司,合规结束经营香港公司。
注销香港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
商业登记证
周年申报表
过往改股文件
公司董事股东成员基本信息
结业审计报告
主动申请注销香港公司,需要自查是否满足基本的要求:
公司的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
没有未处理的周年申报;
没有未申报的税表、未缴纳的税款;
公司仍未开始营运或经营业务,或在紧接提出申请之前的3个月内没有营运或经营业务;
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公司的资产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如公司是控权公司) 该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的资产均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当香港公司确认没有任何未尽事项未办结后,就可以向香港有关只能部门申请注销香港公司。
注销香港公司流程:
1、向香港税务局申请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
确认香港没有未尽事项
准备齐全注销所需资料
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撤销注册香港公司
税局受理并核查是否有尚未完成的事宜
下发“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
2、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撤销注册
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销,递交NDR1表格
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出注销公告通知书
刊登宪报公告该公司注销
无人反对,正式注销
发出注销完成公告
当香港公司确认注销成功之后,可以在香港查册中心查询到香港公司的基本信息,确认已告解散(注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