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中小学学校房屋省级安全鉴定站-全国承接单位
一、专业中小学学校房屋省级安全鉴定站,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1、依据。严格按照《结构度设计统一标准》、《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性鉴定标准》、《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
2、工作要求。
(1)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重点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
(2)校舍安全鉴定
1、校舍安全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安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校舍抗震鉴定。经安全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校舍消防安全鉴定。由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4、校舍防雷安全鉴定。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5、校舍其他安全鉴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分别出具鉴定报告。
6、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各县区校安办根据各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登记表存档。
二、专业中小学学校房屋省级安全鉴定站:
教学楼建于1982年,为四层框架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板、梁、柱承重,普通粘土砖砌墙体维护与分隔。房屋朝向坐北朝南,总面积约1783m2。
该楼平面形状为矩形,轴线总长度为48.0m,总宽度为6.7m,共4层,总高度14.0m,首至四层层高均为3.5m。楼房内外墙面窗台以下贴瓷砖,其余为混合砂浆批荡扫白,天花板为混合砂浆批荡扫白,室内地面铺釉面砖,部分为水泥砂浆层面,铁门、铝合金窗。
为查明该教学楼抗震性能是否满足《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中关于级抗震鉴定的要求,对主体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与抗震鉴定。
本公司办理结构安全性鉴定,钢结构鉴定,广告牌检测鉴定,灾害检测鉴定,工业厂房检测鉴定,旧楼危楼鉴定,承载力检测鉴定,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程质量技术检测,学校抗震鉴定,玻璃幕墙安全鉴定,加装电梯钢结构鉴定。老房安全性检测鉴定。无损检测工程承包壹级,结构,公路工程乙级,公司有17名一级。本公司已发展成为拥有检测试验设备四百余台,试验范围涉及房屋安全性检测、原材料及半成品的检验试验、结构试验、地基与桩基检测等几大类工程的综合性实验,室及工程勘察与地基处理、结构加固等业务。
应委托人要求,对该教学楼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级抗震鉴定。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强调混凝土强度等级、梁、柱连接形式,承重体系的构造和箍筋构造要求等。
经现场调查及检测,该房屋位于广州市北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根据《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该房屋属于乙类设防(重点设防类),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根据《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该房屋建于1982年,后续使用年限按30年考虑,即按《抗震鉴定标准》中的a类进行抗震鉴定。经现场调查及检测级鉴定情况如下:
(1)该房屋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区,且建于开阔、平坦、密实、均已的中硬土上,场地对抗震有利。故场地满足抗震要求,可不进行场地对房屋影响的抗震鉴定。
(2)检查发现,该房屋室内、外地台及各柱(砖墙)脚未发现明显的沉陷、错位现象,上部结构、构件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明显的倾斜现象。故该房屋基础可评为无静载缺席,房屋地基基础满足抗震要求,可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
(3)该房屋平面及立面比较规则,房屋为四层框架,双向布置。除外围框架梁外,其余框架梁与柱的中线基本重合。
(4)经检测主体结构无明显倾斜,个别填充墙体有水平向裂缝,填充墙无明显开裂或与框架脱开。
(5)结构构造经与抗震鉴定标准对照,如表4所示。
三、专业中小学学校房屋省级安全鉴定站,需要进行抗震安全检测鉴定,主要内容如下:
1房屋抗震能力检测是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2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适用于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房屋。
3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3.1 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3.2 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3.3 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
3.4 一般房屋应按《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1)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2)房屋满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3.5 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和抗震减灾对策。
3.6 对进行改建加层的房屋应按《抗震设计规程》DBJ08进行抗震能力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