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 CU 033/2013 关于牛奶和乳制品的安全
根据海关联盟委员会2013年10月9日 N 67 号决定批准
TR CU 033/2013“关于牛奶和乳制品的安全性”
本TR CU033/2013海关联盟技术法规是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于2010年11月18日签署的关于技术法规共同原则协议制定的。
TR CU 033/2013技术法规规定了在海关联盟关税区内流通的牛奶和乳制品的安全要求,强制要求在海关联盟关税区内实施和实施,涉及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处理,以及牛奶和乳制品的标签和包装要求,以确保其自由流通。
如果在牛奶和乳制品方面已采用海关联盟的其他技术法规对牛奶和乳制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处置过程制定了安全要求,以及对牛奶和乳制品的标签和包装要求,那么牛奶和乳制品,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处置过程的以及标签和包装的要求必须符合所有适用的海关联盟技术法规的要求。
一、范围
1、本海关联盟技术法规是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环境、动物生命健康,防止误导牛奶及乳制品消费者的目的和安全的行为而制定的,适用于进入海关联盟关税区流通牛奶及乳制品的流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处置的整个过程。
2、本技术法规适用于在海关联盟关税区内流通的用于食品的牛奶和乳制品,包括:
a) 原料奶——原料,脱脂奶(原料和热处理)
b) 乳制品,包括:
奶制品;
乳制品;
含乳脂替代品的乳制品;
牛奶加工副产品;
用于幼儿(0 至 3 岁)、学龄前儿童(3 至 6 岁)、学龄儿童(6岁及以上)、或部分适用的初始或后续配方奶粉(包括干)、干发酵乳混合物、用于喂养幼儿的乳饮料(包括干)、用于喂养幼儿的即食牛奶粥和干奶麦片(在家中用饮用水复原奶);
c)牛奶和乳制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处置过程;
d) 牛奶加工产品为主要功能成分的。
3、本海关联盟技术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a)用于专门营养的以牛奶和乳制品为基础的产品(用于婴儿食品的牛奶和乳制品除外);
b)烹饪和糖果产品、食品和生物活性添加剂、药物、动物饲料、用或基于牛奶和乳制品制成的非食品;
c)公民在家中或在个人附属农场收到的牛奶和乳制品,以及仅供个人消费而不在海关联盟市场上流通的牛奶和乳制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
4.本技术法规规定了牛奶和乳制品的标签和包装要求,强制在海关联盟关税区内使用和执行。其他相关法规:海关联盟技术法规TR CU022/2011“食品在其标签”,由海关联盟决定委员会于2011年12月9日通过 N 881(以下简称 - 海关联盟TR CU022/ 2011技术法规“食品标签技术法规”;TR CU 005/2011经海关联盟委员会2011年8月16日的决定 N769海关联盟技术法规“关于包装的安全性”;,并且不与它们相矛盾。
二、基本概念
三、 牛奶和乳制品的鉴别
6、牛奶及乳制品的鉴别按以下规则进行:
四、海关联盟成员国欧亚联盟市场上的牛奶和乳制品流通规则
7. 如果牛奶和乳制品符合本技术法规的要求以及其他国家的要求,则可以在海关联盟成员国欧亚联盟(以下简称成员国)的市场上流通。
五、生奶、生脱脂奶、生奶油的安全要求
七、乳制品的安全要求
八、 牛奶加工产品生产所需功能部件的安全要求
九、确保牛奶和乳制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处置过程的安全要求
十、乳基婴儿食品、初始或后续乳混合物(包括干乳)、干发酵乳混合物、喂养幼儿的乳饮料(包括干乳)、和奶粉粥,用于喂养幼儿奶制品,食用现成奶粥的安全要求,
十一、 乳制品包装要求
十二、牛奶和乳制品标签要求
十三、 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十四、 牛奶和乳制品符合性的评估(认证)
99.牛奶和乳制品是否符合本技术法规要求的评价(认证)以下列形式进行:
a) 符EAC合性声明(EACDeclaration);
b) 婴儿食品的国家注册(SGR)——按照海关联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的要求(TR CU021/2011);
c) 新型乳制品的国家注册(SGR)——根据海关联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TR CU021/2011)的规定;
d)提供给企业加工的生乳、脱脂生乳和生奶油的兽医和卫生检查(检验检疫)。
十五、在海关联盟成员国的市场上使用EAC标志
十六、 保障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