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特性:如果商标在外形、含义等方面与常见的标志有明显区别,通常更具显著性。比如独特的图形、创造的词汇等。
2. 非描述性:不是对商品或服务的直接描述,如单纯描述产品功能、特点、成分等的商标一般显著性较弱。
3. 任意性:与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没有直接逻辑联系的词汇或图形,如用一些常见但与特定商品无关的词语作为商标。
4. 暗示性:能通过暗示的方式让消费者联想到商品或服务的某些特性,但又不是直白的描述,这样的商标往往具有一定显著性。
5.经过长期使用获得显著性:有些原本显著性较弱的商标,经过长期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了特定的联系,也可能被认定具有显著性。
6. 视觉效果:具有独特、醒目的视觉呈现,能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7. 避免通用性:不能是行业内通用的标志或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