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抗震性检测报告 第三方出具
中小学抗震检测鉴定报告正文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标题: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和鉴定类别。
首段:正文**段应清楚表述鉴定标的物名称、地址、建造时间、鉴定事由、委托方名称、鉴定类别以及现场检测时间。
2工程概况:写明工程建筑和结构方面的基本信息,分别介绍建筑物的地址、建造时间、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层数、建筑布置、建筑外观(照片);结构类型、基础类型、主要构件形式、材料类型;周边场地状况、使用历史;参建各方主体名称等内容;针对一些灾害事故工程,此处需简要介绍事故发展经过,主要包括事由始末时间,责任各方空间位置关系,相互影响的工程特征、以及曾经采取的技术措施等,必要时应附以照片和图形说明。
3工程资料检查:写明对工程委托方已提供的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施工质保资料等内容的检查结果;针对设计图纸和勘察报告,应标明相关时间和工程业务号。针对在建过程中各类检验报告,应写明出具机关、报告编号和报告结论等。
4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目的、内容、仪器和依据:鉴定所依据的标准规范,检测鉴定的范围以及委托目的;具体检测鉴定项目的名称、检测抽样方法和数量;各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5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分别对检测项目进行分类和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检验批计算评定,并将结果与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对比,表达中应作出必要的统计和归纳。若委托方无提供设计图纸,则对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性构件的实际检测情况和结果分布范围作出陈述。现场中如遇有特殊检测条件时,应在报告相应的检测结果中予以说明。
中小学抗震性检测——既有多层砌体校舍抗震能力主要问题的对策
分析既有多层校舍在抗震能力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为了通过实施一些措施解决问题。这些措施包括拆除重建、整体加固和局部加固及必要的维护等对策。采取这些对策的考虑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于墙体砌筑砂浆强度小于110MPa的多层校舍建筑,考虑到其抗震能力较低和加固量涉及所有的墙体,其抗震加固费用会**过新建工程的70%,以及存在由于砂浆强度太低很难达到加固效果和很难满足北京市8 度乙类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等问题,对这类校舍房屋应拆除重建。
(2)对于砌筑砂浆强度不小于110MPa的建筑,其砖墙抗震承载能力与抗震设防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通过采取加固措施可以使结构的抗震承载力满足要求;在结构体系方面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空心板的纵墙承重或总层数大于4层以及井字梁楼(屋)盖等,在抗震构造上构造柱、圈梁设置不合理等的多层砌体校舍建筑,应从提高房屋的整体抗震能力进行整体加固,包括墙体加固、内外纵墙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钢拉杆以及楼梯间三面墙体加固等。这些整体加固措施应根据既有校舍的墙体抗震承载能力、结构布置和抗震构造措施的差异而选择较合理的加固方案:
1)对于砖墙抗震承载能力相差10%以内,可以采用增设构造柱、圈梁与横向钢拉杆以及加强楼梯间等抗震加固措施;
2)对于砖墙抗震承载能力相差10%以上和在30%以内,可以采用对不足墙体进行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和增设构造柱、圈梁与横向钢拉杆以及加强楼梯间等抗震加固措施;3)对于砖墙抗震承载能力相差30%以上,可以采用对不足墙体进行混凝土板墙加固和增设构造柱、圈梁与横向钢拉杆以及加强楼梯间等抗震加固措施。
(3)对于砂浆强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其墙体抗震承载力也满足北京市8度设防要求,但存在构造柱、圈梁设置不合理或楼梯间设置在端部等校舍工程,应采取在内外纵墙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钢拉杆以及楼梯间三面墙体加固等的局部加固措施。
(4)对于结构体系不合理、结构布置不对称的校舍建筑,应从改变结构抗侧力体系和改善结构的对称性的抗震加固入手。对于楼梯间的加固应根据楼梯间的位置确定相应的加固方法:若楼梯间在转角或房屋尽端,则不宜加得过强,可采用适当加大配筋率的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也应加固相邻的横向墙体,即不能使加固后楼梯间墙体较相邻墙体的抗侧力刚度增大很多而加重其破坏;若楼梯间在中部,则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
(5) 对于承重柱、梁、楼梯梁不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的以及楼板开裂等混凝土构件,应采取增大截面或粘钢等加固补强的措施。
(6)对墙体抗震承载能力和抗震构造措施均满足要求,但存在外墙渗漏、墙体或梁、楼板出现裂缝等情况,应采取维护、修补措施以确保校舍工程的耐久性。
常用依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6、《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9、《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1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2、《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
建筑抗震的设计要求和相关措施:
一、建筑抗震结构设计的基本要素
1、在抗震设计中有意识、有目的地控制薄弱层(部位),使之有足够的变形能力又不使薄弱层发生转移,这是提高结构总体抗震性能的有效手段。
2、一个抗震结构体系应由若干个延性较好的分体系组成,并由延性较好的结构构件连接协同工作。例如框架――剪力墙结构由延性框架和剪力墙两个分体组成,双肢或多肢剪力墙体系组成。
3、构件在强烈地震下不存在强度安全储备,构件的实际承载能力分析是判断薄弱部位的基础。
4、强烈地震之后往往伴随多次余震,如只有一道防线,则在次破坏后再遭余震,将会因损伤积累导致倒塌。抗震结构体系应有可能数量的内部、外部冗余度,有意识地建立一系列分布的屈服区,主要耗能构件应有较高的延性和适当刚度,以使结构能吸收和耗散大量的地震能量,提高结构抗震性能,避免大震时倒塌。
5、要使楼层(部位)的实际承载能力和设计计算的弹性受力的比值在总体上保持一个相对均匀的变化,一旦楼层(部位)的比值有突变时,会由于塑性内力重分布导致塑性变形的集中。
6、要防止在局部上加强而忽视了整个结构各部位刚度、承载力的协调。
二、建筑结构抗震措施的衡量标准
对于性能的要求,现行抗震设计规范有两种基本的表达方式:一种是以损坏的程度来描述,另一种是以用途的重要性即抗震设防分类来描述建筑结构中的损坏程度划分为不损坏和属正常维修下的损坏可修复的破坏和倒塌;抗震设防分类则氛围甲、乙、丙、丁四类,对某些钢筋混凝土结构,现行规范给出了正常维修和倒塌的层间变位角作为定量指标,对于不同的设防类别,**规范规定了不同的抗震措施,如乙类建筑的抗震措施要比丙类建筑的有关规定提高一度。按规范提高抗震措施后,在遭遇到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由于地震作用步提高,乙类建筑毁坏程度比丙类建筑要轻些,在遭遇到本地区罕遇地震影响时,乙类建筑的抗倒塌能力比丙类建筑要明显提高.显然,结构的抗震能力仍然缺乏明确的数量的变化。
借助于现行《抗震鉴定标准》所引进的“综合抗震能力由数量上的区别”有可能使不同性能要求的结构所具有的抗震能力由数量上的区别。例如,结构抗力的高低,可用结构楼层的受剪承载力与设计地震剪力的比值,即楼层的受剪承载力与设计地震剪力的比值即楼层屈服强度系数来表征;结构变形能力的高低,可用结构所具有的变形能力与基本变形能力的比值来表征。从而使不同性能要求所对应的坑震措施得以数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