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横琴目前还有吗
横琴目前仍然存在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符合横琴新区产业优惠目录并在横琴注册的企业,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是为了鼓励企业利用横琴新区的地理和政策优势,发展总部经济。
2.地方留成部分奖励:企业在横琴工商注册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现已全面营改增)、企业所得税,从认
定的第一个纳税年度起,对横琴新区地方留成部分(不含出口退税财政负担部分)连续5年进行奖励。具体奖
励比例根据企业年缴纳地方税收的不同额度有所差异,体现了对企业贡献的阶梯式激励。
3.特定产业的额外优惠:
·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
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
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
摊销;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降低税负、提供税收激励等措施,吸引和扶持企业在横琴新区发展壮大,进而推动整个珠海市
的经济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因时间、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因此企业在享受
税收优惠的同时,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确保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