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由约40个小岛组成,位于波多黎各以东,属于英国的海外属地,该岛官方语言为英语,美元为法定货币。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的优点
一、国际性离岸中心于2006年1月1日起,英属维尔京群岛实施《2004年商业公司法》,用以取代建立已久的《国际商业公司法》,使其拥有更创新、进步的立法机制,从而在国际商业公司注册和落址方面的经验成为shou的国际金融中心。二、国际认知性高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源于英国的普通法,多年来当地法不断改进,更把本地的公司及国际商业公司改革,成为Zui新的商业公司。当地法律符合guojibiaozhun,认受性极高。主要法规包括:1.商业公司法2.信托公司及银行法3.反洗黑钱规定4.维尔京群岛特别信托法
5.互惠基金法
另外,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由2009年12月15日正式议决接纳英属维尔京群岛为海外发行人(中国、百慕达及开曼群岛以外)的注册成立司法权区。
三、服务种类多元化在英属维尔京群岛除了成立离岸公司外,还有互惠基金,信托,有限合伙人团体等,成立过程简易及弹性高。四、稳定性高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致力发展当地经济,其主要收入为国际性服务行业。国际性的银行、律师事务所、物流公司等都在当地设置分行。加上当地并无外汇管制,金融体系简单且完善,是非常稳定的离岸公司。
注册BVI公司的规定
一、公司名称的规定公司名称多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daAnonima,Societe Anonyme等作结尾,或可以简称结尾,如Ltd.,Inc.,S.A.。更可附加中文名称,如有限公司,株式会社等。但某一些字眼会受约束,如Bank,Fund,Royal,Chartered,Trustee等。
二、注册资本以股份数目50000股为一般注册资本,若股份数目为50000股以上,政府将收取额外注册费及年费。成立的公司可发行有或无面值股票,资本可以用注册处批准的货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