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现状的调查与检测,应包括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部分。
4.3.2 地基基础现状调查与检测应进行下列工作:
1查阅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及有关图纸资料,调查建筑实际使用荷载、沉降量和沉降稳定情况、沉降差、上部结构倾斜、扭曲、裂缝,地下室和管线情况。当地基资料不足时,可根据建筑物上部结构是否存在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反应进行评定,还可对场地地基进行近位勘察或沉降观测。
2当需通过调查确定地基的岩土性能标准值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应根据调查和补充勘察结果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以及原设计所做的调整进行确定。
3基础的种类和材料性能,可通过查阅图纸资料确定;当资料不足或资料虽然基本齐全但有怀疑时,可开挖个别基础检测,查明基础类型、尺寸、埋深;检验基础材料强度,并检测基础变位、开裂、腐蚀和损伤等情况。
4.3.3 上部结构现状调查与检测,应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和鉴定内容、要求,按下列规定进行:
1结构体系及其整体牢固性的调查,应包括结构平面布置、竖向和水平向承重构件布置、结构抗侧力作用体系(支撑系统)、抗侧力构件平面布置的对称性、竖向抗侧力构件的连续性、房屋有无错层、结构间的连系构造等;对砌体结构还应包括圈梁和构造柱体系。
2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调查,应包括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几何参数、稳定性、抗裂性、延性与刚度,预埋件、紧固件与构件连接,结构间的连系等;对混凝土结构还应包括短柱、深梁的承载性能;对砌体结构还应包括局部承压与局部尺寸;对钢结构还应包括构件的长细比等。
3结构缺陷、损伤和腐蚀的调查,应包括材料和施工缺陷、施工偏差、构件及其连接、节点的裂缝或其他损伤以及腐蚀,如钢筋和钢件的锈蚀,砌体块材的风化和砂浆的酥碱、粉化,木材的腐朽、虫蛀等。
4 结构位移和变形的调查,应包括结构顶点和层间位移,受弯构件的挠度与侧弯,墙、柱的侧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