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核定征收一共有几种核定方式?(个体二I商户的核定征收)
个体户的核定征收有两中情形:
1、 定期定额征收: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又不能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纳税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采用核定收入和核定附征率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销售(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进行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2、 核定应税所得税率征收: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但能准确核算收入或者成本费用的纳税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根据纳税人一定经营时期内的销售(经营)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再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办法。
针对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税率征收的个体户,是否需要汇总纳税?查看多地税务局的回复:
深圳:定期定额(双定户)、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个体户,都不需要汇总纳税C表。也就是,不用汇总纳税;
北京:如纳税人多处经营所得均为定期定额征收,则无需办理汇算清缴。如果其中有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率方式,又有定期定额征收的,则需要填写C表。也就是,只要不全部为定期定额的个体户,是需要汇总纳税的。
广东:如果个体户经营所得中涉及定期定额户,暂不能实现网上报送C表,需前往主管税务局前台办理。也就是,需要汇总纳税申报的。
杭州(电话咨询):多个个体户都是核定征收的,如果全部是定期定额征收(双定户),不需要填写C表,否则需要需要汇总纳税;具体让咨询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不需要汇总纳税。
从以上来看,个体税务局对核定征收的个体户是否需要汇总纳税没有统一的执行政策,如果核定征收率的个体户,多地需要汇总纳税。很多税收洼地、税收园区核定个体工商户年度开票额450万元以内,个税按照0.8%(现行优惠政策减半征收按0.4%执行)相当于是核定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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