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必要的香港公司公司文件
注册证书
商业登记证
周年申报表
唯一董事会决议:特别为在内地设立港资公司所作决策的官方文件。
二、确认香港公证转递的用途
用途声明:在办理公证时,应明确声明文件将用于在特定省市设立外资公司及相关事宜,这有助于公证机构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办理公证转递
董事签署:董事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需要董事的签字,如果董事不能亲自到香港签署,可以选择视频签署方式,由律师见证并办理。
选择公证机构:必须选择内地认可的香港公证机构进行文件公证。
提交文件:将上述文件及用途声明提交给公证机构。
公证处理:公证机构对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转递程序:完成公证后,文件将通过特定渠道转递给内地的相关机构。
四、时间
办理时间:通常公证转递的时间在5-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