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简介
根据2010年11月18日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技术法规统一原则规范的协议第13章,海关同盟委员会决定:
- 采用《在爆炸危险环境中工作的电气设备安全性》的海关同盟技术法规TP TC 012/2011。
- 本海关同盟技术法规自2013年2月15日正式生效,各国原证书可以使用直到有效期结束,但不得迟于2015年3月15日。
即从2015年3月15日起,进行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的防爆产品,都需要按照TP TC012法规申请防爆认证,该认证属强制性认证,下面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法规:TP TC 012/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оборудования для работы вовзрывоопасных средах
认证范围
本海关同盟技术法规涉及在爆炸危险环境中工作的电气设备(包括部件)、非电气设备。
常见防爆装置,如:防爆限位开关、防爆液位计、流量计、防爆电机、防爆电磁线圈、防爆变送器、防爆电泵、防爆变压器、防爆电动执行器、电磁阀、防爆仪器表、防爆传感器等。
不属于该指令认证范围的:
- 日常生活用设备:煤气灶、烘柜、热水器、供暖锅炉等;
-海上和陆上用交通工具;
-未配备防爆技术设备的核工业产品及其配套产品;
-个人防护用品;
-医疗设备;
-科研用装置,等
证书有效期
单批次证书:适用于一份订单合同,需提供与独联体国家签署的供货合同,根据合同上约定的订单量签署证书和出货。
1年期,3年期,5年期证书:可以在有效期内多次出口。
认证标识
根据铭牌底色可以选择标示是黑色或白色,标示大小是取决于生产商的使用规格,基础尺寸不小于 5mm。
EAC标识要打在每台产品上,以及标在制造商所附的技术文件中。如果EAC标识不能直接打到产品上,那么可以打在外包装上并在产品所附的技术文件中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