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查未尽事项
申请注销的前提需要公司没有任何未尽事项未办结,主要包括:
未申报的年审、未缴纳的年审费用
未申报的税表、未缴纳的税金
未处理的传票、未结清的债务等
2、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注册
在确定公司没有任何未尽事项后,即可制作申请注销文件递交至有关申请撤销注册:
向香港税局递交《不反对撤销注册申请书》——税局核查未尽事项,确认无误后发出《不反对注销通知书》
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香港公司注册注销申请表》、《不反对注销通知书》——公司注册处核查未尽事项,发出注销公告通知书,刊登宪报
3、撤销注册成功
在发出公告刊登宪报90天后若无人提出反对意见,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出《撤销注册通知书》,告知该公司负责人该香港公司已经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注销成功。
香港公司注销成功后,会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下发已告解散通知书,同时也可以香港公司注册处查册中心查询到香港公司的状态是否为撤销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