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浩通天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保税区业务部为您介绍保税区仓储仓库商品转口贸易操作流程。
保税区仓储仓库商品转口贸易是指将进口商品通过保税区的仓储、加工、分销等环节,终以出口的形式销售出去的一种贸易方式。下面,我们将以深圳市浩通天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保税区业务部的实际操作流程为例,向您详细介绍保税区仓储仓库商品转口贸易的操作流程及相关细节。
1. 申报材料准备
在进行保税区仓储仓库商品转口贸易前,您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商品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或舱单等相关文件;
报关委托书及报关材料;
出口合同和发票等相关文件。
2. 商品入库
一旦您的商品进口到达保税区,我们将会进行商品入库操作。此时,您需要提供进口商品的详细清单和包装要求。
3. 商品加工
保税区仓储仓库商品转口贸易中的商品加工是指根据客户要求对商品进行重新打包、拆包、分拣及标记等操作。我们的保税区仓储仓库配备了先进的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能够按照客户要求进行灵活的商品加工。
4. 商品分销
商品加工完成后,我们将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商品分销。分销可以包括国内分销和出口分销,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商品的分销操作。
5. 商品出口
在商品分销中,若需要进行出口操作,我们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代理出口手续,办理退税等手续,确保您的商品能够顺利出口到国外市场。
通过深圳市浩通天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保税区业务部的保税区仓储仓库商品转口贸易操作流程,您可以将进口商品通过保税区进行加工、分销和出口,终实现商品的转口贸易。我们提供的服务和一站式解决方案,为您的商品转口贸易提供全程保障。欢迎选择深圳市浩通天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保税区业务部,共同开拓贸易市场,实现商业价值。
(一) 货物进入保税仓库的程序
1.填写保税报关单。申请货物保税者应填写保税报关单一式三份,该报关单上应写明申报者有关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承诺。报关单上除了有一般报关单所需要的所有内容外,还应有从保税仓库提取货物时计税需要的一些详细情况。除公共保税仓库外,存人保税仓库的申报都应该提供相应的担保。
2.保管单签字。存人保税仓库货物的报关人应是货主本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他们应在保管单上签字。在海关的规定中,允许报关代理人对价值在一定限额内的商品以本人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申报后,代理人有义务监督自己承诺的履行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检验。在保管手续完成后,应对货物履行一定的验收手续,必要时还可采取取样、加封等保证海关监督权利有效实施的手续,以保证在脱离海关监管后仍可以对商品进行辨认。
4.海关登记。存放在保税仓库的货物应由主管海关进行登记,并按加工业务的不同进行分类。货物的登记将在货物存放保税仓库期间继续记录相应的情况。相关的货物报关单经海关查验放行后,一份由海关留存,两份随货带交保税仓库。保税仓库经理人应于货物人仓库后即在上泽报关单上签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关存査。
(二) 货物在保税仓库内的储存
货物在保税仓库内允许进行一定的活动,但其活动不能影响其数量和质量。
1.货物在保税仓库中的搬运。在大部分情况下,进人保税仓库的国外货物往往是以散装的形式进人,为了提高其投入时的质量必须对货物进行相应的包装。货物必须在保税仓库中进行一些允许的处理。在对货物处理前,应提出相应的申请,除公共保税仓库外,一切申请需担保,并原则上这种处理应在海关监管之下完成。
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可以由存货人将所有权zhuanrang给第三方,这样可以促进仓储货物的商品化。进行货物zhuanrang时应填写专门的报关单,保证将出让人的义务转移到受让人身上。
存人保税仓库的货物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可以进行转仓保管或转移到不同类型的保管仓库中。
2..货物在保税仓库中的灭失。货物在保税仓库存储过程中,海关有权对货物进行各种必要的监管和清点。海关提出检查要求时,存货人应配合,如检
查货物数量、质量与原货不符,存货人应承担补税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存人保税仓库后未按期复运出口的货物,海关总署署长有权决定将其销毁,从而避免人为地拖延时间,将损坏的货物转为进口,减少纳税。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货物灭失,保税仓库经营者和货主有权利享受免交这部分关税及相关的一些税赋。
3.货物在保税仓库存放的期限。对于保税仓库内货物存放的期限各国有其具体的规定。我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中规定保税仓储货物存储期限为一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可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在限期内,货物需要转移到不同类型的保税仓库时,总期限不得超过其中长一类规定时间.
(三)货物流出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货物出库的流向多样,各个流向出库手续不尽相同。下面分储存后原物复出口、加工贸易提取后加工成品出口、向国内销售或使用三种情况介绍我国有关的保税仓库货物出库手续。
1.原物复出口。存人保税仓库的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时,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向保税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交货物进口时经过海关签章确认的进口报关单,经主管海关核实后予以验放有关货物或按转关运输管理办法,将有关货物监管运至出境地海关验放出境。复出境手续办理后,海关在一份出口报关单上加盖印章退还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作为保税仓库货物核销依据。
2.加工贸易提取使用。从保税仓库提取货物用于来料加工、来料加工项目加工生产成品复出口时,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按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的程序办理,向外经贸部门申请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再持有关批件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并在指定银行开设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后,由主管海关核发《登记手册》。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持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向保税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保税仓库提货手续,填写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经海关核实后,在“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上加盖放行章。
3.向国内销售或使用。存人保税仓库的货物需转为进人销售时,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应事先报主管海关核准并办理正式进口手续,填写“进口货物保管单”。对货物属于国家规定实行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特定登记进口商品以及其他进口管理商品的,需要向海关提交有关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有关批件,并缴纳该货物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