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名称
给公司起名,是注册香港公司前首先需要完成的事项之一。虽然香港公司起名较为自由,但仍然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则:
(1)香港公司的英文名一定要以LIMITED结尾,如:CO., LIMITED或COMPANY LIMITED ,LIMITED。
(2)香港公司的中文须以有限公司作结尾。
(3)香港公司名称可以只注册中文名或英文名,也可以同时注册中文名和英文名。
(4)香港公司名称中,除了特有的英文名词,例如LED灯,不可中英文结合。
(5)除非另行申请牌照,公司名称不能包含银行、保险、大学等字眼,也不能包含可能令人误会该公司与政府有任何关系的字眼。
香港公司董事股东
根据香港现行法例,每间香港注册有限公司要求至少一位股东及一位董事,股东可同时兼任为董事。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向公司提供运营资金,其购买公司所发行的股份;而董事是由股东委任产生,属于公司的管理者。
权责方面,股东的权利jinxian于收取股息、就公司的某些影响其权利之事项做决定(如增资、修改章程、变更公司名称),而董事则是公司的管理者,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
香港公司经营范围
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简单来说,是指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是进行香港公司注册申请时的必填项。
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原则上并没有太大的限制。不管公司名称如何,只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可经营任何性质的业务(如财务、医疗保健、船务运输、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建筑、装饰装潢、信息网络、服装纺织、旅游、文化出版等),一些在境内比较难注册的公司在香港都可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