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是欧盟成员国之一,被誉为欧洲zui富裕、zui美丽的国家。瑞典经济发达,是欧洲第二大经济体。2018年,瑞典国内生产总值为10545亿瑞典克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61360瑞克朗。根据《商标法》规定,如果一个商标已被注册并使用,则可以获得保护。如果在一个国家内没有使用或者不使用将会被视为缺乏申请注册的条件。因此,申请注册商标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商标的使用和宣传。本文将为您介绍瑞典商标申请的流程与资料。
一、 申请流程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主管机关将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注册的决定。
3、公告与异议:商标注册后满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将予以注册。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为异议期。任何人认为该商标侵犯了其权利,可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4、核准注册:经法院裁定不违反商标法规定后,该商标将获得核准注册并予以公告。
5、证书颁发: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颁发商标注册证,并在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
二、 注册期限
瑞典商标注册申请的有效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算,但不能超过注册公告之日。在有效期限内,申请人可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且不丧失优先权。如果商标注册申请在有效期届满时未被核准,则申请人可以在注册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如果申请人不再希望继续使用该商标,则可以要求撤回该商标的注册。商标续展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续展申请书;
(2)国家商标局审查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则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3)国家商标局受理后将通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发送缴费通知;
(4)国家商标局审查材料,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