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以下简称《早收计划》)将于2023年5月1日起生效实施。
自2023年5月1日起,依照《早收计划》中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章节(可于中国贸促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查阅下载)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申请《早收计划》项下原产地证书,随附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协定有关规定在尼加拉瓜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中国贸促会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暂未启用电子化签发。相关企业如需申办,请将商品备案材料(产品成本明细单格式详见附件1)、原产地证书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2)、佐证文件(包括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等)等相关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中国贸促会贸易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