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3 月制定的建议不再适用。
新建议规定,对于现有的批量生产符合性证书,如果下一次预定的检查控制要在2020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进行,则认证机构可以决定将检查控制推迟Zui多6个月。
对于有效期自2020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批量产品符合性证书,以及在设计和生产技术上存在细微差异但不影响其安全性的新产品认证,认证机构可以颁发新的批量产品符合性证书。
对获得此类符合性证书的认证产品的检查控制(包括对生产状态的分析)应在本说明规定的措施取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进行。
对于系列产品认证,抽样可由申请人(制造商)具有相应能力的代表在成品仓库进行,在认证机构的远程控制下通过视频会议进行。认证机构必须确保记录远程抽样程序,并将该程序的视频记录材料存储在合格证书中。
扩展的建议允许通过远程评估和分析进行生产分析,同时对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文件评估,从而确定制造商是否有能力始终如一地确保认证产品符合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实施生产过程的必要条件,以满足既定要求的产品,直到消除与COVID-19 分布有关的任何限制数据。
远程评估无需前往制造商的营业地点,评估通过视频会议通信进行,使用制造商对个人、场所、设备和营业地点进行远程识别。如果这种评估形式对客观生产评估或申请人的管理系统(受审核组织)是否符合既定要求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则不会进行远程评估。
对于首次投入流通的产品,根据认证对象,可以采用批量产品或单个产品的认证方案。认证机构可以在临时仓库、海关仓库、车辆中对产品进行抽样。首次投入流通的产品样品可由申请人(制造商)自行选择,按照海关程序作为测试和测量样品进口到俄罗斯联邦,并与抽样证书一起提交给认证机构。
如果无法进行检查控制或将其移至另一天,以确认产品与当前证书的一致性,建议在维持流行病学状况期间不要取消或暂停此类产品的符合性证书。
到 2020 年 12 月 31日,如果申请人提出申请,认证机构可以同样将延长的建议应用于外国产品和俄罗斯联邦生产的产品。经认证的组织和申请人遵守这些建议的规定,联邦认证局将视其符合既定要求,而无需根据《行政违法行为法典》采取行政责任措施,也不会暂停(终止)认证人员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