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火产品安全的技术法规 CU TR 006/2011:主要定义
根据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海关联盟(现为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海关联盟委员会 2011 年 8 月16 日第 770 号法令通过的关于烟火产品安全的技术法规 CU TR 006/2011 于 2012 年 7 月 1日起生效。
范围和相关产品
海关联盟(现为欧亚经济联盟)本技术法规适用于下列烟火产品:
家庭和工业用途的烟火产品;
点燃引信和烟火火柴;
用于教育、休闲活动和旅游的烟火产品;
信号和照明烟火产品;
用于多变天气的烟火产品;
用于灭火、火灾报警等的烟火产品。
市场发布
在将烟花和烟火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制造商/代表应:
遵守技术法规 CU TR 006/2011 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申请合格评定程序
获得证书/符合性声明,并确保后者包含在产品中
确保产品带有 EAC 标志
实践中,任何产品在通关后进入海关联盟市场(销售网点和调试现场),都应附有符合性证书/声明的原件/认证副本。
我们提供以下解决方案: ![符合性声明 EAEU TR 006 2011](//static.11467.com/img/lazy.gif)
获取证书/符合性声明;
就产品标签以及签发证书/符合性声明所需的文件提供建议;
组织和支持授权专家在生产点进行现场检查;
在授权实验室测试和分析您的产品;
制定自愿认证的规范和参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