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对不同类别的电子电气产品有哪些具体的限制要求?
ROHS 指令对不同类别的电子电气产品的限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大型家用电器**:如冰箱、洗衣机、空调等。 -**小型家用电器**:如吸尘器、微波炉、电熨斗等。 - **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手机等。 -**消费类设备**:如收音机、电视机、摄像机等。 - **照明设备**:如白炽灯、荧光灯、LED 灯等。 -**电气电子工具**:如电锯、电钻、电焊机等。 -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如电子玩具、电动自行车、健身器材等。 -**医疗设备**:如 X 光机、心电图仪、血压计等。 - **监测和控制设备**:如工业用监测和控制设备、实验室设备等。 -**自动售货机**。 除了以上类别,电子电气产品的维修部件或再利用或者电缆或者升级其功能/容量的部件也属于 ROHS 指令管辖范围内。对于不同类别的电子电气产品,ROHS指令规定了具体的有害物质限制要求,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
。这些限制要求旨在减少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需要注意的是,ROHS指令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产品类别、生产时间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在进行电子电气产品的设计、
生产和销售时,建议参考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确保产品符合 ROHS 指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