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是世界上zui大的经济体之一,其经济总量占全球经济总量的比重约为10%。欧盟的商标、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在世界上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尤其是其专利制度和商标制度,更是在世界上享有盛誉。在欧盟注册外观专利可以享受欧盟成员国的外观专利保护,并且可通过单一国家进行注册,大大节约了企业在欧盟设立办事处所需的时间和精力。本文将详细介绍欧盟外观专利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一、 准备资料
申请人在提交欧盟外观设计申请前,应当准备好以下申请文件: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外观设计专利名称;
3.外观设计专利说明,包括产品外观图、视图(若有)、立体图或三维效果图(若有);
4.产品所属行业领域;
5.具体设计的描述,包括产品的主要形状、图案、色彩及其分布等;
6.请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一份彩色图片或照片(如果要求保护色彩,请提供一份黑白图片或照片)。
7.如果申请人希望优先获得保护,则必须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二、 申请注册
1.申请人必须向 EUIPO提交一份申请,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申请人可以是欧盟任何成员国内的法人或自然人);
2. EUIPO审查通过后,将向申请人发送一份确认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
3.申请人必须在收到确认书后的指定期限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
4.如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则该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放弃。如果申请人希望保留其外观设计权利,则必须通过续展来恢复其权利;
三、 实质审查
1.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时间zui长为6个月,申请人在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可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2.如果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缴纳或缴足实质审查费,或者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又撤回其申请,或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通知专利局的,将被视为撤回,也不会影响申请的效力。
3.申请人可以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专利局请求实质审查,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该期限内提出。否则,自申请日起满3年后才可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4.欧盟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之日起18个月后将进入公告期,在公告期内任何第三方均可以就相同外观设计向欧盟外观设计专利当局提出异议。
四、 续展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有效。如果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认为其外观设计专利受到侵犯,可以在《专利合作条约》规定的期限内向欧盟专利局提出申请,请求延长权利维持期限。需要注意的是,《专利合作条约》不对外观设计专利续展提出要求。续展申请被拒绝,也不影响《专利合作条约》的效力。如果申请人在《专利合作条约》规定的期限内不向欧洲专利局提出续展申请,则该外观设计将根据其在《巴黎公约》成员国中的优先权要求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