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香港政府下发税表,对老公司呢,是抽查下发;新公司呢,是成立满18个月首次下发税表;还有账期不同,香港公司税务档案编号N/D/M开头又是分批下发等等因素,会导致不是所有香港公司都会在报税期,收到利得税表。但不代表公司就不需要做账报税了。
香港政府规定:香港公司须履行《公司条例》或其他法例规定每年帐目须予审核的责任。
香港公司不应等利得税报税表发出后,才做每年的经核数帐目。而是必须要一年一度提交做账审计报告的。
呢,有香港公司的朋友,要在每一年报税期,自觉地完成一个公司报税工作。
因为除了自觉性以外,如果你超期报税或者不报税,
香港政府对公司报税责任有一系列的追税行动:
第1:利得税表超期没申报,会有1200-3000港币的罚款;
第2:没有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会被税务局有强制3倍评税;
第3:香港政府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诉,下发法院传票;
还可能会有5万-30万港币的税务罚款、申请阻止香港公司董事离境、禁止欠税人离开香港等等
可以说,Zui轻的其实就是罚款,严重的会有董事被登记、冻结账户;香港法院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