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有税收政策吗
横琴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确实存在相关的税收政策,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清晰归纳:
税收政策概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封关运行,税收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一线”的货物税收政策放宽,个人携带物品范围扩大,进出程序简化;“二线”则依旧无需通行证件,但在人员进出时间和程序上有所收紧。
合伙企业税收政策:
在横琴投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中,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20%。
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如果既执行合伙业务又为基金的出资人,其取得的所得在能划分清楚时,对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也适用20%;其他营业收入则按照5-35%征收。
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按有关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
自2024年3月1日起,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符合规定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
这一政策对合作区内的企业,特别是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产业企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税务部门的服务与支持:
横琴税务部门针对合作区“分线管理”涉税政策举办了系列宣讲活动,如税企座谈会,为企业精准开展政策辅导、快速响应企业诉求。
税务部门还制作图文解读、短视频等新媒体作品,将政策融入生产、生活实景,帮助纳税人了解政策、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