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竞争的“护城河”, 在企业创新发展和市场战略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和影响。
知识产权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密切相关,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核心要素,在高企认定评分中,其相关分值已占据60分之多。本篇就针对高企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开展解读,一起来关注高企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一、政策依据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3、《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沪科合〔2016〕22号)
二、重要地位
1、一票否决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认定条件中知识产权部分,明确要求“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说明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门槛。没有知识产权,其他条件再好,也不能认定为高企。知识产权对于高企申请具有一票否决权。
2、核心性要求:
《工作指引》明确,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即,知识产权需要与企业收入来源、产品(服务)密切相关,且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3、成果性转化:
在高企认定中,知识产权是量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数量的前提。《工作指引》中规定“根据企业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科技成果即为已申请的知识产权。
4、评分占比高:
高企认定评分包括四大部分,分别是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和企业成长性(20分)。而知识产权是贯穿于整个申报材料中,其作为研发创新结果,通过转化落地,形成高新产品(服务)。
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两大部分,占了总分100分的60%,已成为了高企认定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三、具体要求
1、有效性要求:
高企认定中使用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国外和港澳台授权无效。
高企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为准。
2、分类评价要求:
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方式,按其含金量有Ⅰ类和Ⅱ类之分:
知识产权分类 | |
Ⅰ类 | Ⅱ类 |
①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 ①实用新型专利 |
②植物新品种 | ②外观设计专利 |
③guojiaji农作物品种 | ③软件著作权 |
④国家新药 | (不含商标) |
⑤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 |
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注: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jinxian使用一次。
3、获得方式要求:
知识产权的获取方式,包括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不含独占许可。在高企申报时,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4、申请使用要求:
在申请高企及高企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的,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高企申请时使用。
四、评分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知识产权指标共计30分,通过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方式Zui终确定得分。具体评价指标如下:
序号 |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的先进程度 | ≤8 | A.高 (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E.无 (0分) |
2 |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 ≤8 | A.强 (7-8分) B.较强(5-6分) C.一般(3-4分) D.较弱(1-2分) E.无 (0分) |
3 | 知识产权数量 | ≤8 | A.1项及以上(I类)(7-8分) 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3~4项(Ⅱ类)(3-4分) D.1~2项 (Ⅱ类)(1-2分) E.0项(0分) |
4 |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 ≤6 | A.有自主研发(1-6分) B.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
5 |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 ≤2 | A.是(1—2分) B.否(0分) (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 |
五、规划建议
1、知识产权布局应“前置化”:
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技术的重要体现,应贯穿企业经营活动始终。为证明持续创新能力,企业应当结合研发进度和主要产品,提前做好知识产权申请规划,避免集中批量申报。
知识产权从申请到获得授权需要一定时间。通常发明专利申请周期约为2-3年左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大致在8-12个月左右,软件著作权申请周期一般是3-5个月左右。企业需要在高企申报前一年年底,获取知识产权授权。必须将知识产权申请布局“前置化”。
2、知识产权申请宜“优质化”:
企业想在高企知识产权评价部分得高分,需要注重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双达标,尽量达到知识产权“优质化”申请。
从数量达标角度: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根据企业高企申报前三年对应知识产权数量进行数量评价,根据科技成果转化评分标准,企业至少每年5项科技成果转化才有可能取得Zui高档分数,企业需要注重知识产权数量累积。
从质量达标角度:知识产权先进程度和核心作用,是高企认定中知识产权部分Zui重要的2个评价方向,从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角度考量知识产权对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通常Ⅰ类知识产权的技术先进水平高于Ⅱ类知识产权,且更能在长时间提升企业技术核心竞争力。
3、知识产权需重视“关联性”:
通常企业应当在进行技术研发后申请知识产权,进而进行成果转化,形成高新产品(服务)产生营收。在企业创新点挖掘和知识产权申请时,需与研发项目进度相匹配,并与高新产品(服务)具有高度关联性。
从项目匹配角度:作为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申报时间早于研发项目立项时间,或者严重晚于研发项目验收或结题时间,会存在高企申报资料不符合常规企业发展逻辑的问题。
从高品匹配角度:企业高新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而知识产权则应在体现技术领域对应关系中,对产品营收和市场竞争情况具有技术贡献度。
4、知识产权可采取“多元化”:
知识产权的申请类型可“多元化”。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是大部分企业涉及到常规类型的知识产权,企业应根据主营业务情况选择适合的知识产权类型进行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全部为软件著作权的企业,会进行重点审查;而软件著作权为申请当年授权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存在此类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知识产权的获取方式可“多元化”。自主申请、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都可用于高企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非自主研发申请取得的授权知识产权,需要通过企业引进消化,变成企业自主技术成果,从而与企业研发和高品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