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P是企业(尤其是加工出口型企业)在柬投资必申请的优惠证书,无论是外资还是柬埔寨本地企业均可申请QIP项目。
QIP项目优惠政策解析
注册为 QIP 的投资项目有权在以下2种基本鼓励措施中作出选择:
(1)所得税豁免:
根据行业和投资活动的不同,从获得第一笔收入之日起 3 到 9年的所得税豁免。领域和投资活动以及所得税免税期应由财政管理法和/或次级法令决定。
免缴企业所得税:免税期由起动期3年+免税期3年+优先期3年构成(Zui多9年)
(1)当QIP项目有营业收入且当年取得利润,起动期视为结束,项目进入免税期。
(2)当QIP项目有营业收入但当年亏损,亏损期Zui多3年,随后进入免税期。
(3)当QIP项目没有营业收入,起动期未激活,直至取得收入开始计算。
起动期根据项目营收及盈利情况确定长短,免税期固定3年,优先期根据项目情况0-3年。QIP项 目在起动期、免税期、优先期期间,均享受企业所得税免除及进口材料免关税。
所得税免税期届满后,QIP有权按与应缴税款总额成比例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税率如下:前两年为 25%,的两年为50%,Zui后两年为75%。
此选项包括:
a.所得税免税期间豁免预缴所得税(PrepaymentTax);
b.豁免Zui低税(Minimum Tax),前提是拥有独立审计报告;
c.豁免出口税(ExportTax),除非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2)特殊折旧:
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新购或二手有形资产允许按40%提取特别折旧。企 业可以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在免企业所得税和特别折旧优惠之间二选一。
(1)通过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的特殊折旧扣除资本支出;
(2)特定费用 200%加计扣除的资格, Zui长可达9 年。领域和投资活动、具 体费用以及扣除期限,应由财政管理法和/或次级法令确定;
(3)在特定时期内豁免预缴所得税(PrepaymentTax)的领域和投资活动,应由财政管理法和/或次级法令确定;
(4)豁免Zui低税(MinimumTax),前提是拥有独立审计报告;
(6)豁免出口税(ExportTax),除非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选项 1 或选项 2 的鼓励措施:
(1)出口 QIP 和辅助工业 QIP对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生产设备和生产投入品可免征关税、特别税和增值税;
(2)面向国内的 QIP对进口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和生产设备享有关税、特别税和增值税豁免。生产投入的激励措施应由财政管理法和/或次级法令确定。
合格投资项目(QIP)分类:
出口型合格投资项目:将其产品的任何比例出售或转让给柬埔寨境外的购买者或接收者的QIP。
辅助工业合格投资项目:任意比例供应产品给出口产业做产业链配套的QIP。
内销型合格投资项目:产品用于柬埔寨境内销售的、不从事出口的QIP。
扩展合格投资项目(EQIP):任何形式的 QIP扩展,包括扩展现有生产、通过同一生产线内的产品线多样化进行扩展、通过使用提高生产力或保护环境的新技术进行扩展、扩展基础设施以服务于基本电信服务,或根据次级法令列出的任何其他形式进行扩展。
担保投资项目(GIP):在CDC或省市投资次委员会注册的投资项目,并被明确定为 GIP, 但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
QIP申请需要的材料
(1) QIP 项目公司的完整英文名称;
(2) 项目总投资金额及投资计划书;
(3)以自然人身份作为项目公司股东,需提供所有股东的姓名、地址、身份证、护照及由户籍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无犯罪证明;
(4)如果以法人为项目公司股东,需提供以下材料:
柬埔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护照、无犯罪证明;
母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公证件;
母公司董事会决议,内容含项目投资额、母公司指定代表人及在新公司担任的职务(主席、董事、总经理、普通股东或受薪职员)。
(5)免冠正面相片20张(4*6cm);
(6)新公司名字需经柬埔寨商业部核准,完成公司注册后,可在柬埔寨当地银行开设银行账户,投资款项到账户后,由银行出具资金存款证明;
(7)土地地主的身份证明、厂房地契(必须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证);
(8)项目地址租约(必须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证);
(9)厂房建筑物批文、已缴纳上年度土地税证明(必须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证);
(10)新公司经营项目范围、生产成品;
(11)生产成品目标市场;
(12)流动资金分析;
(13)当年需申请免税进口的机械设备及原材料明细表,即Masterlist;
(14)厂区内机器设备分布图,厂区内各相关部门的位置分布图。